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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保持者:【宗极境五重】200615接触双拼从零开始
文本名:绝对真理
文本总字数:775
文本内容:
绝对真理是我们所无从掌握的无限到有限之间是没有级次的。从这个自明的事实来看,事情已经清楚明白了,单纯的极大是不能在有较大和较小程度的地方找到的;因为这样的程度是有限的,而单纯的极大则必然是无限的。因此,很明显,如果在单纯的极大本身之外设定任何东西,那总还是可能找到某些比它更大的东西。我们看到,相等是一个程度问题:就一些相像的事物来说,一个事物同这一事物比同那一事物更相等,乃是在于它们属于或不属于同一个类或同一个种,或在于它们在时间、地点或影响方面是相关联或不相关联。由于这个理由,显然两个或更多的事物不可能相似得或相等得再也无法找到无限数量的别的相似客体了。因此,不管度量与被度量的东西多么相等,它们将永远保持不同。因此,一个有限的智力不可能靠比较的方法而获致事物的绝对真理。真理就本性来说既是不可分割的,真理也就排斥了:“较多”或“较少”的问题,因此,除了真理本身以外不可能有任何事物是真理的准确度量:例如,不是一个圆就不能作为圆的度量,因为圆的本性是独一而不可分割的。因此,由于我们的智力并不是真理,它不可能把真理掌握得精确到不能以无限更精确的程度加以理解了。我们的智力对真理的关系就像一个多边形对一个圆的关系;多边形与圆的相似程度随着多边形的角的增加而增加;但是,除非把多边形改变得与圆完全等同,它的角随便怎样增加,即使是无限地增加,也不能使多边形相等于圆。因此,很清楚,我们关于真理所知道的一切就是,绝对真理,按照它的本质,是我们所无法达到的。真理既不能多于,也不能少于它的本质,它是最绝对的必然性;而我们的智力则与之相反,只是可能性。因此,事物的本质也就是本体论的真理,是不可能全部无遗地加以掌握的;它虽然一直是所有哲学家的探讨目标,但是没有一个哲学家看到了它的真实面目。我们越是深刻地学习这个关于无知的教训,我们就越是接近于真理本身。